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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赤峰市第二医院招聘简章
2023-08-10 19:17:5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执行聘用单位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为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三)招聘工作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赤峰市第二医院人事科0476-8861096

  监督举报电话:红山区卫健委0476-83307620476-8220859

  赤峰市第二医院纪检监察科0476-8236423

  附件1:《赤峰市第二医院2023年度人才需求信息表》(一)(笔试+面试)

  附件2:《赤峰市第二医院2023年度人才需求信息表》(二)(笔试+面试--实用型人员)

  附件3:《赤峰市第二医院2023年度人才需求信息表》(三)(直接面试)

  附件4:考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5:考生承诺书

  赤峰市第二医院党委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