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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市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2023-08-08 11:52:05   地区:安徽   浏览: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8月15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设在芜湖市。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城东校区(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与天池路交叉口,国泰路3号门入校)。

  3.笔试成绩公布

  8月16日在芜湖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四)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专业测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开展前,在芜湖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及其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注明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无生上课、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和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遇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应聘人员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63号)文件精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等,下同)拟聘用教职员工,在入职前需进行准入查询。对拟聘用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并由拟聘用单位书面告知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对拟聘用教师,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并由拟聘用单位书面告知查询对象不聘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