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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3-08-08 14:57:5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3.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面试形式为“试讲+答辩”,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8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试讲采用指定题目、限时备课、现场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后随即进行答辩,答辩问题依据试讲内容而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综合评价。

  4.面试设立考官小组,每组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5.面试原则上使用汉语作答,确需使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发生变化的,通过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也在以上网站公布。

  8.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9.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并有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相关音像资料妥善保存。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深入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察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学院确定。

  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在体检结束后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备案和聘用

  1.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2.公示期内,若收到举报线索,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