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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来宾市武宣县卫健系统第二批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2023-08-08 14:59:02   地区:广西   浏览:0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一)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招聘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经集体研究,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审批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及县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服务期限详见附件1《计划表》)。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各招聘单位要全面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基建项目、采购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其他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