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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三季度重庆市黔江区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公告
2023-08-03 22:27:21   地区:重庆   浏览:0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黔江区人力社保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当日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qianjiang.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量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时间12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