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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9人)
2023-08-03 13:22:23   地区:贵州   浏览:0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书面承诺不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凡在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环节放弃的,3年内不得参加六盘水市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资格复审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及减少情况予以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由领导小组另行组织考试。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由指定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开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有关规定执行,突出政治标准,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报考人员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报名时虚构或隐瞒有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相关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