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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黔东南州剑河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
2023-08-01 21:03:30   地区:贵州   浏览:0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专业测试)

  本次引才招聘,不限开考比例,报考者按报考岗位进行分组。本次面试(专业测试)安排同一天时间统一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结合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35人(含35人)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笔试,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专业测试)×5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三)签订协议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引才计划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与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引才协议。

  (四)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

  截止2023年11月30日未能提交人才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持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