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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3-08-01 21:16:23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前置查询。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按规定按权限实施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过程中,在职工作人员工作单位不同意考察和调动工作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程序递补。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潍坊教育信息港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异议的,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岗位,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实施。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潍坊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见《2023年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监督电话0536-809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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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3年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潍坊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