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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五象新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01 09:37:52   地区:广西   浏览:0

  2.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8月7日。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8月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相关证件。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3.报名使用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学历,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四)增设筛选程序

  为保证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20人及以上,将增设笔试环节作为筛选程序,以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用于筛选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测试满分100分,测试时长60分钟。

  (五)面试

  报考者在报名材料审查通过后列为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进入面试,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按1:2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如果还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名单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公告在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相关规定程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后确定考核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同时公布于面试考场,如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则当场进行加试。

  (六)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生面试结果(不含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不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南宁五象新区党工委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除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考察外,还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出具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经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4.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5.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经五象新区管委会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