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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哈尔滨宾县司法局招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服务人员公告
2023-07-28 23:19:03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的比例。所报岗位报名达不到1:2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试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报名网站通知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1、由招聘工作专班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者需密切关注审核结果。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3、现场资格确认后,对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为准。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笔试结束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

  3、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行体检的人选。

  (二)体检

  由县司法局组织体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当天未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七、公示及录取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司法局领取《录取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录取通知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聘用人员由县司法局统筹分配到各乡镇司法所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县司法局出具是否聘用意见,统一组织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哈尔滨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哈政办规〔2020〕22号)规定,享受社区普通岗位(社区干事)薪酬体系。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咨询电话

  宾县司法局:0451-57900149

  (工作时间:08:30-11:00;14:00-16:30)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162

  十二、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

  2、招录期间,考生应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并保持预留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产生相应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

  2023年宾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服务人员计划表.xls

  宾县司法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站服务人员招聘工作专班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