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黄山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7-27 22:27:28   地区:安徽   浏览:0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复审环节若发现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施。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等,满分为100分,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五)体检、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由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

  本次人才引进除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外,符合“迎客松英才计划”的人才可享受薪酬待遇、住房保障、生活补贴和公共服务等优惠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9-2590117(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0559-2517683(黄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0559-2177802(黄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0559-2591905(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0559-2591822(黄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559-2355323(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点击查看>>>

  1、岗位条件表(1).xlsx

  2、各学科参考目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