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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龙岩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1人)
2023-07-27 22:31:17   地区:福建   浏览:0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2.被聘用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26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岗位条件要求的如“中共党员”、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公告发布之日)。报考者相关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其中,研究生岗位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报考者报名时要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考生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7)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8)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9)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10)关于工作经历经验的认定,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