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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07-27 09:48:13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和“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备案手续。招考的拟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招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合同约定服务期5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海勃湾区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辞职、调离的,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取消事业编制。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和要求均通过海勃湾区政务网和“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因应聘人员未能及时关注已公布的有关要求,造成应聘失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聘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五)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和“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七)本公告由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3-2059618

  2.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6101

  附件:乌海市海勃湾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