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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2023-07-25 22:41:39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6.报名人员不得选择引进后即构成《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2号)第四十九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2.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提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引进公告和《岗位需求目录》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4)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附件3)。

  (三)评估认定

  1.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人的岗位,视情况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评估认定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人进入评估认定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人的,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进入评估认定环节人选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本次引进人才工作评估认定不设开考比例。评估认定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另行加试确定。

  3.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4.评估认定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评估认定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由个人承担。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3.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旗委组织部和旗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证据。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