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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运城稷山县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第一号)
2023-07-25 22:46:41   地区:山西   浏览:0

  6.开考比例

  报考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

  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岗位。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服务基层项目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非服务基层项目、非退役军人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核减、调整情况在笔试之前公告。

  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7.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费用的考生,请随时关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按时登陆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笔试时长高中、小学岗位为150分钟,幼儿园岗位为120分钟。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

  ①高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以高中知识为主。

  ②小学语文、数学教师笔试内容均为语文、数学两部分,测试以初中知识和高中基础知识为主。

  ③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及幼儿专业知识。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数量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如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采用讲课方式。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3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4.综合排队

  按照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3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当天在考点向社会公布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考生应诚信考试。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考察采取调档审查,个别谈话,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情况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的情况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对群众反映、举报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委领导审批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档案、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并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执行国家见习期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申报,人社局审核,县领导审批,财政部门列支。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出具考核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