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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巢湖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3-07-25 22:48:57   地区:安徽   浏览:0

  笔试:

  时间:2023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政治理论知识、高等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以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等知识的掌握情况。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于2023月8月12日在学校网站公布。

  专业测试:

  (一)面试

  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取。成立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心理测评

  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面试人员须接受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试,不参加心理健康测试的或测试不合格的,专业测试环节不予合格。

  七、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采用面试形式加试确定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63号)等文件精神,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到学校签订三方协议,2023年8月31日前报到;历届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取消拟聘资格,考核结果无效。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