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21 20:50:07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按照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参加2023年5月7日分类考试笔试联考的招聘单位和部分盟市范围内开展“1+N”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人员数量、范围

  (一)本次拟补充招聘工作人员1010名。

  (二)参加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联考,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且符合补充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本年度招聘过程中已经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不具有参加补充招聘资格。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二、补充招聘原则

  (一)参加补充招聘工作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岗位规定的各项招聘条件和要求。

  (三)补充招聘在考试笔试试卷类别相同(即指应聘人员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岗位之间进行。

  (四)参加补充招聘的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五)补充招聘岗位资格审核以参加补充招聘人员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初次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六)岗位选报只进行一次。考生应认真阅读补充招聘公告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2023年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未参加补充招聘、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岗位、选报岗位失败等的,视为放弃补充招聘资格;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补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的视为选报失败,失去补充招聘资格。

  三、补充招聘程序

  (一)程序及注意事项

  1.核验考生报考信息,拟参加补充招聘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进行考生信息身份注册并核验本人初次填报的报名信息,考生核验时间:2023年7月31日10:00-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核验考生信息的,后果自负;如核验考生信息过程中,发现与本人初次报名信息有误的,请联系初次报名机构,具体联系电话见附件2。

  2.选报岗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选报时间:2023年8月1日10:00-14:00,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1日14:00至8月2日12:00。报名人员需确保初次填报信息系统里的电话畅通,个别考生信息不全的,将通过电话方式与考生确认信息后,再进行资格初审。因考生电话无人接听导致资格审查无法进行的,后果自负。

  无人选报的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将转为普通岗位,普通岗位、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及其他岗位选报时间为2023年8月3日-4日。将按照笔试成绩分批次进行改报岗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考生笔试成绩为80分(含80分)以上的,改报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0:00-12:00;

  (2)考生笔试成绩为(含70分)70分-80分(不含80分)区间的,改报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5:00-17:00;

  (3)考生笔试成绩为(含60分)60分-70(不含70分)分区间的,改报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0:00-12:00;

  (4)考生笔试成绩为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改报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5:00-17:00。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完成,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8月5日9:00-17:00。参加补充招聘人员在选报岗位前须在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3.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岗位需求表》以及本公告中的有关要求、资格条件等,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岗位,逾期未选岗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选岗资格。

  4.选报岗位期间,报名网站将实时提供本人在选报岗位的排名(以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比较)情况。补充招聘岗位选报全部结束后,选报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最终排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