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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鄂尔多斯市政府口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7-20 20:53:03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9.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10.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11.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2.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单位负责,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

  资格初审边报名边进行,初审截止时间:第一阶段为2023年7月26日17:00;第二阶段为2023年8月1日17:00;改报阶段为2023年8月2日17:00。

  3.《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4.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工作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

  5.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岗位包含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8日上午9:00至8月12日下午2:30。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下午2:00—4: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应聘人员,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分值各占50%,答题时用相应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7.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8.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9.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完成,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做好相关监督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