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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招聘公告
2023-07-18 21:40:04   地区:河南   浏览: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考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原始成绩相同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所在岗位体检人员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开发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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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                0396-271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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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第十八初级中学               0396-2955012

  驻马店市第二十初级中学              0396-268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