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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邢台市清河县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公告
2023-07-18 22:27:13   地区:河北   浏览:0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具有教龄或教龄较长者。

  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导致招聘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定聘用单位,选定聘用单位过程中遇成绩相同者参照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的顺序确定优先选定聘用单位人员。聘用单位一旦选定再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情况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在清河县政府网、邢襄人事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一律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关系,负责为其管理人事档案、调整工资、职称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为见习期。工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合同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标准比照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保险数额,按企业性质进行缴纳。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按经费拨付到学校,学校按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教师工资和各项保险。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根据需求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受聘教师合同期内要求调离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319-8166820

  县教育局0319-5530619

  监督单位电话:县监察委0319-816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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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清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

  2.《清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用人单位情况表》

  清河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