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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人才公告
2023-07-17 22:18:50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凡因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评估认定、体检考察以及公示聘用的,责任自负。

  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直接联系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随时报名,随时评估。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给报名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24日9时-7月31日17时。

  报名人员对《岗位需求表》和公告中明确的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查阅《岗位需求表》中报考岗位对应单位的咨询电话。

  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环节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引才方案组织实施,采取现场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等。具体方式及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报名人员。

  2.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用专业能力测试、面谈、实操等方式,按照进入评估认定人数与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评估认定人选。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评估认定,规定时间未参加或不使用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评估认定结束后按照现场评估认定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评估认定设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评估认定后,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huhhot.gov.cn)上公布评估认定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4.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以评估认定成绩为准。

  (四)体检

  1.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须选择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对体检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2.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

  3.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组织开展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能力上不胜任的人挡在门外。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所在院校出具鉴定材料等方式,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及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