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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7-16 11:37:56   地区:安徽   浏览:0

  笔试成绩将于8月8日在市教体局网站公布,不再受理成绩复核。

  笔试满分为12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体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人员信息将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计划,按照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复审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回)。

  3.本人求职简历及曾获荣誉奖项等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回)。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市教体局组织,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信息将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结合的形式组织。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教学内容,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相关内容,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专业测试内容一致。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2×30%+专业测试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否符合教职员工准入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备案;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