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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补充招聘公告
2023-07-14 14:50:38   地区:陕西   浏览:0

  所有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持3张近期半身一寸免冠彩照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2023年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现场领取)。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三)考试

  本次定向招聘考试形式根据各岗位最终报名应聘人数确定。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卫健局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前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局要核验进入体检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格证书原件,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咸阳市人社局、咸阳市卫健委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后,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合同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工作帮助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二)待遇

  1.定向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脱贫县、山区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附件:2023年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补充招聘岗位一览表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