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研究机构
2023年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招聘公告
2023-07-13 13:03:15   地区:湖南   浏览:0

  ⑦应聘医师岗位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在有效注册期内)。已通过考试获得医师执业资格但未注册,仍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限内,可不提供注册证。

  所有材料均需扫描原件,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笔试、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A类、C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B类岗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时事政治、教育理论理念和教育实践及案例分析水平,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试讲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