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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丽江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人)
2023-07-14 14:54:40   地区:云南   浏览:0

  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学历认定

  1.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国民教育毕业生(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能查询到学历的毕业生)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在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书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学历类别”、“学习形式”分别为“普通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

  2.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毕业证书,不能报考“学历性质”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和“国民教育毕业生”岗位。

  3.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四)生源或户籍

  1.丽江市或相应县(区)生源或户籍人员因上学户籍发生迁移的,报考户籍条件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或相应县(区)岗位的,生源或户籍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2.非丽江市生源或户籍人员,报考生源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或县(区)的岗位,其户籍需在2023年7月前迁移至丽江市相应县(区),且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丽江市相应县(区)。

  (五)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请认真阅读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尤其是岗位其他要求和备注,同时保证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确认满足招聘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因报考者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的报名审核结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计划表》中的具体招聘条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办理。

      九、联系方式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5122926

  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88—5393054

  丽江市实验学校 0888-5122343

  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0888-5126686

  监督电话:丽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88-5100886

  附件1.丽江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个别岗位的招考条件可能会有所修订,请报考人员在7月17日报名前再次下载《招聘计划表》进行确认,选择适合自己报考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