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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招聘人员公告
2023-07-12 16:04:52   地区:云南   浏览:0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8:00;

  2.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20日12: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20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7月25日9:00至27日10:30;

  5.笔试时间:

  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

  09:00-10:00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所属各单位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人工审核。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将完整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上传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各单位邮箱情况:

  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1336952648@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sjczxdb@163.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530361870@qq.com;

  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644231058@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599216171@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spgzx@sthjt.yn.gov.cn;

  云南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投诉中心:104315937@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18987123309@189.cn;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玉溪市生态环境监测站:793706500@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保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529652598@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1034448531@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文山州生态环境监测站:2675165180@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917553828@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365330417@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德宏州生态环境监测站:30112835@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丽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43662227@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怒江州生态环境监测站:1783420885@qq.com;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站:lchjjcz@sohu.com。

  各招聘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须于2023年7月20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27日10:30登陆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sthjt.yn.gov.cn)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7月23日前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