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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文山学院第二批招聘人员公告
2023-07-12 16:46:22   地区:云南   浏览:0

  2.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7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文山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可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开展准入查询,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文山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1.由文山学院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文山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wsu.edu.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环节要求的相关材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提出放弃办理聘用手续或是被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取得聘用资格后本人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的,经用人部门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可从本岗位参加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次递补。

  七、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本次招聘到校的工作人员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八、招聘纪律

  文山学院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