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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桂林市临桂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7-12 15:21:22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桂林市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卫字[20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临桂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桂林市临桂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临桂区计划招聘26个岗位共计43人(定编定岗不定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满足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桂林市临桂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五)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7日至2005年7月17日期间出生)。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2.招聘临床医生类的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注册在政府办村卫生室,工作年限较长、业务水平高、群众反映好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在岗乡村医生,须先向所在辖区卫生院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卫生院及县级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3.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7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报考人数超过1:3比例)、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聘后管理的程序进行。

  三、报名

  2023年桂林市临桂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工作,实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桂林市临桂区政宁路临桂区卫生健康局3楼人事股考试中心。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临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

  (二)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查验: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以及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同底照片);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等材料复印件一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报考另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申请。

  (三)桂林市临桂区卫生健康局核实加分条件的考生资格后,在面试前将结果送桂林市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