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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海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公告
2023-07-10 17:00:14   地区:广西   浏览:0

  (二)上岗培训

  由市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统一组织上岗培训。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北海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如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1.比照当地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除工资以外,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评为合格及以上的,可享受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实绩奖。

  2.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七、管理和服务

  1.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由市、县(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和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核。

  2.聘用期间,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人事档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管。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户籍关系原则上不变。

  3.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续聘期间的待遇不变。最多只能续聘1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自主就业创业。

  4.各用人单位为所聘用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协助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条件。

  5.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期间原则上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或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9-3186329、0779-3186318

  查看附件>>>

  附件1:2023年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2023年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职位表.docx

  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