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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阳市花溪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批)
2023-07-10 10:07:23   地区:贵州   浏览:0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上另行通知。

  八、专业技术测试

  报考C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专业技术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电工按照《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机械设备维修按照《机修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的中级技能要求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A类和B类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百分制)占30%和专业技术测试成绩(百分制)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另行通知。

  十、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1.报考A类和B类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2.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30%,专业技术测试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3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30%+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3.笔试、专业技术测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进入专业技术测试、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到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3.如果某岗位进入专业技术测试、面试环节后,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技术测试、面试。

  十一、体检

  体检必须在区公招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区公招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四舍五入”前的实际成绩计算;依然同分的,A、B类岗位则以面试成绩,C类以专业技术成绩,成绩高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提请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且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超过3日后提交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作为最终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特殊情况在体检或复检时需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区公招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