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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经贸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05 18:08:38   地区:河北   浏览:0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经贸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和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heuet.edu.cn/)通知公告栏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和河北经贸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heue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655645(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655890(河北经贸大学纪委办)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1.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4.考生提交证件等佐证材料样板

  河北经贸大学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