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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经贸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05 18:08:38   地区:河北   浏览:0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经贸大学官方网站(www.heue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7月14日17时

  电子邮箱:rscqz@126.com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3)。报名表请务必使用“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名称+专业(比如:001+张三+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doc.)”的附件和邮件名称。报名者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将本人身份证、本硕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扫描成PDF版发送至上述邮箱(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3.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告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考试通知: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范围主要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育相关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和笔试具体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在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学校不再以其他形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面试具体地点在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学校不再以其他形式告知。

  3.面试方式。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