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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和学科竞赛教练员公告
2023-07-04 16:30:04   地区:北京   浏览:0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1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主要荣誉及获奖证书等其他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嘉兴教育网(www.jxedu.net.cn)上公布(查询)。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如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主要荣誉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经资格审核合格者统一参加考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7月15日;

  2.面试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小初部);

  3.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4.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现场提问”,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应聘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5.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面试成绩排名)。如果该岗位成绩及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并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www.jxedu.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统一在2023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则上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有关精神执行。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照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面试成绩不及格人员不予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教育局、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