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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山市徽州区招聘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公告
2023-07-04 08:53:02   地区:安徽   浏览:0

  设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笔试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后登录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笔试成绩。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人员确定

  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方式

  小学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才艺展示方式进行。

  3.有关事项

  (1)专业测试相关信息在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时间与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专业测试费(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

  (2)考生须凭《专业测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设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四)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可在专业测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次日登录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考试成绩。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徽州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三次。

  (六)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在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对聘用的编外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招聘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是否续聘由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情况确定,其他情况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选岗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学校,具体选岗时间另行通知。对因怀孕需要推迟部分项目体检的人员,暂不参加该岗位选岗,待体检、考察和公示完成后,再参加该招聘岗位空缺岗位的选岗。

  五、工资待遇

  所聘编外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参照新入编在职教师(十三级岗位)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基础津贴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按当年在职教师同等测算办法单独核算,工作第一年按在编教师核算数的60%计发,以后逐年增加5%,当年考核优秀的可另行增发5%,直至全额为止。

  其他经济待遇结合连续工作年限实行浮动制。工作第一年的编外教师,按照我区在编教师核发额度的60%执行,以后逐年递增5%,上限不超过在编教师核发数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