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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气象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04 08:53:56   地区:广东   浏览:0

  2.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招聘事项通知》等事项,将于2023年7月14日22:00时前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http://weather.zhuhai.gov.cn/#/home)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气象数值模拟技术研究、精细化预报技术研究、智慧气象服务研究、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和气象信息服务等专业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加试确定名次。

  考试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http://weather.zhuhai.gov.cn/#/home)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http://weather.zhuhai.gov.cn/#/home)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签订《就业协议书》

  拟聘人员为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线上电子签约的,由考生提前准备好。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递补

  本次招聘考试因各种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28006,联系人:苏小姐;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26038。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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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珠海市气象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