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新闻出版
2023年怒江传媒中心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3-07-04 08:56:28   地区:云南   浏览:0

  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应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开考比例:应试人数和引进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其中报名人员中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由笔试和上镜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满分100分,上镜测试满分100分。

  4.考核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30%,上镜测试成绩占70%。综合成绩具体换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上镜测试成绩×70%。

  上述成绩中,笔试成绩、上镜测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以上镜测试成绩高者胜出。

  5.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考核划定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若报考者考核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并取消引进资格。

  (三)确定拟引进人员

  考核结束后,各岗位按照上镜测试成绩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须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考察由州委宣传部与怒江传媒中心共同完成。考察采用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原件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由州人社局组织拟引进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州人社局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在怒江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ujiang.gov.cn/rsj)怒江大峡谷网(http://www.nujiang.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1.拟引进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待遇

  引进人员,一旦办理聘用手续,均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1.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