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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2023-07-03 17:06:44   地区:云南   浏览:0

  2.专职教师岗位。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考官在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下封闭出3套题,由考生代表从中抽取1套题作为考题。考生根据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备课,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面试得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资格复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将以公告和电话的形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如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退役士兵、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有岗位履行职责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人员、学历较高人员、户籍地为楚雄州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及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共党员证明、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

  (五)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求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考察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递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考生自愿放弃的岗位,在考试成绩70分以上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协议书。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签订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十)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部门办理聘用审批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新聘用人员从正式到校上班的当月起,享受校内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其他待遇

  1.博士研究生

  (1)提供安家费。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学校给予20万元(税前)的安家费,在5年内分期拨付,并可享受博士津贴(每月1000元)。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可随调。

  (2)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

  (3)提供手提电脑一台。

  2.硕士研究生

  (1)医药卫生类专业,学校提供3万元(税前)安家费,在5年内分期拨付。

  (2)个人发展。工作满三年后,列入培养计划,委托培养,攻读博士取得学历学位的,享受学校的相关待遇。

  五、相关要求

  1.作为紧缺人才引进的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无法提供相关证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聘用后须在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工作满五年(含五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或辞职;

  3.就业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若发生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伍万元。

  六、咨询电话

  人事处:0878-3875536

  马老师周老师

  七、监督电话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处:0878-387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