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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肃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7名)
2023-06-30 15:52:25   地区:河北   浏览:0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方式进行。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时刻关注肃宁县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44/,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合成及确定体检人员

  (一)面试结束后,综合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教育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取得岗位资格证早者、学历高者、参加工作时间长者优先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

  八、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和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44/上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违反体检规定弄虚作假、不服从体检管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生除需提供证件审核时所提供的材料和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无犯罪纪律证明》外,还需要对考生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同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及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栏查询考生情况。逾期未提供证件和材料的、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十、公示

  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乡镇卫生院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公开选岗。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如考生不服从管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和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44/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一)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三年内须取得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规定时间内仍未取得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二)上岗前,已就业者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相关材料,未能如实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考生个人原因在7月31日前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被聘用人员所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期间不可离开本工作岗位。

  特别提示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