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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兴市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和学科竞赛教练员公告
2023-06-30 11:49:21   地区:浙江   浏览:0

  (一)报名

  1.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签字及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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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4日15:00;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主要荣誉及获奖证书等;

  4.资格初审:本次公开招聘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主要荣誉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核合格者统一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10(含)以上的,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列入面试对象。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不足1:10,直接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考试时间:暂定2023年7月7日。

  (2)地点:浙江嘉兴南湖区万兴路2776号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小初部。

  (3)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思想理论等。

  (4)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现场提问”,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

  (5)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应聘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及格者中,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面试成绩排名)。如果该岗位面试成绩及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在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在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递补)。

  (七)聘用

  1.决定聘用后,拟聘用人员是在职人员的,须在报到前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

  2.聘用人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教师是南湖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身份教师,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上级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