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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宿城一中宿马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06-30 14:26:48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六、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招聘条件必需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复收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网站以及宿州市教体局网站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排名,若考生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宿州市教体局、安徽省宿城第一中学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教体局网站公示7天。

  十一、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宿州市教体局、安徽省宿城第一中学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