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
2023年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2023-06-30 14:27:49   地区:安徽   浏览:0

  (二)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以及专业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学院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六、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包括试讲和学术评价。试讲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试讲题目自选,时间为10分钟;学术评价采用PPT学术汇报和问辩的方式进行,时间各为10分钟。试讲和学术评价均采取百分制,专业测试顺序由抽签确定。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专业测试成绩

  1.专业测试试讲和学术评价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终成绩按照试讲成绩占50%,学术评价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试讲成绩×0.5+学术评价成绩×0.5。

  2.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3.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及排名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和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4.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学术评价成绩、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考官组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学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徽省供销社网站和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高层次人才协议书。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工作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供销社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1-62673920(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