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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株洲醴陵市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3-06-29 11:29:48   地区:湖南   浏览:0

  3、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成绩合成。考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评委小组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小组人数,即为考生最终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本组评委小组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项目,体检费自理,由应聘人员向医院及检测机构自行缴纳。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全部有效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进行复审。有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聘用后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根据《醴陵市优化产业发展政策》等规定,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作主要负责人承担过至少1项株洲市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获奖励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稳定工作1年以上后,可申请10万元安家补助;所有本次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稳定工作1年以上后,在本市城区首购商品住房的,根据人才分类及房屋面积一次性分别给予1-6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具体标准及优待事项以相关政策内容为准);

  (三)可按相关程序申请人才公寓周转免费住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731-23106167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3240958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委组织部、醴陵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醴陵市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