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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海合浦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2023-06-28 08:50:53   地区:广西   浏览:0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薪酬待遇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标准执行。普通辅助岗月收入28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84873。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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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合浦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

  2.合浦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