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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滁州定远县定城镇招聘社区综治、卫健专干公告
2023-06-28 12:52:56   地区:安徽   浏览:0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具备岗位履职能力等应知应会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分数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其中:应聘者身份为中共党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3分,退役军人且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4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在笔试环节予以加分,面试不再加分。

  3.笔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1.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对递补后达不到2:1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政策理论水平等,报考者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五)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确定后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定城镇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是否为定城镇、定远县户籍、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且三等功及以上、退役军人、学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录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结束后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递补。

  2.体检工作由定城镇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方可列入考察对象。

  (七)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组织实施。考察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作为录用人员。因考生个人主动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

  录用人员需先见习3个月,见习期满后,由乡镇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不适应农村工作的,经镇党委研究不予录用。

  四、报酬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定城镇党委统一管理,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到社区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县委政法委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规定待遇执行,被录用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纪律与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402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