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6-26 17:53:19   地区:广东   浏览:0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

  2.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名单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生应自行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准考证。资格复审还需提交以下材料: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港澳学习或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函等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

  4.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出现资格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上传虚假照片、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有关说明

  (一)“报考要求”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满一年计算,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原所在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本公告由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4008228076

  咨询电话:市机关车队0763-3369619

  市机关食堂0763-3386106

  监督电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763-3366189

  附件:1.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