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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招聘高层次党政国企储备人才公告(二)
2023-06-26 17:53:31   地区:浙江   浏览:0

  3.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入围现场资格复审通知书》。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时应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对应邀来虞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的人员,根据高校或实际出发地,按省内、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其他地区(除华东地区、浙江省外)分别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住宿由招聘组织部门统一负责安排。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现场资格复审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

  5.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将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②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

  ③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应聘所需的相关材料的;

  ④拟聘用人员已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在考察后30个自然日内不能提供解约的;

  ⑤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

  在公示前出现上述情形的,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6.公示、聘用。对拟聘用对象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政策

  1.人事关系:招聘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事业单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聘为七级职员(相当于正科级)。

  2.人才政策:招聘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人才政策待遇。其中,博士研究生可享受60万元房票补贴和25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可享受30万元房票补贴和15万元安家补贴。

  3.培养管理:招聘人才作为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人才的源头储备力量,由区委组织部实行提级培养管理,对实绩突出、条件成熟的,按干部选任有关规定,及时提拔使用。

  五、其他规定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报考国有企业岗位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3.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上虞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

  人力社保局:0575-82191179、0575-82206618

  国资办:0575-80270069

  附件1: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开招聘高层次党政国企储备人才需求表(二).pdf

  附件2: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开招聘高层次党政国企储备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数字化招聘求职网报平台”操作须知-考生端.doc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