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6-26 18:25:06   地区:河北   浏览:0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26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6月(含6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网站(http://www.hbs6y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接收报名及提供报名咨询)。

  (2)报名地点: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人事处(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东路572号1号楼326室)。

  (3)联系电话:0312-5976201。

  2.邮箱报名(仅限外地考生报名)

  (1)邮箱报名:lyrs268@126.com。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7月4日(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不接收报名及提供报名咨询)。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张A4纸上)。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书》和成绩单。

  (4)资格证书。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完成证明。

  (6)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如毕业证书未注明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说明报考者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的证明扫描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