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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贺州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3-06-25 09:39:35   地区:广西   浏览:0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县教科局和县人社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1.补充招聘条件。经过第一阶段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由“2023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空缺岗位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组织复征的,参加了2023年贺州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2023年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3年平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3年钟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3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考生,且笔试成绩达到市直学校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参加报名。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得再参加补充招聘,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点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本简章第二大条“招聘程序”第(四)、(五)、(六)条执行。

      2.其他事项。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采用合同管理,在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聘用人员,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若报考的岗位使用教职工编制,但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则聘用后暂不入编,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则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三、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