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码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资格初审单位进行修改。
3.2023年7月5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因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3年7月6日17:00前自行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网上资格初审于7月6日17:00前完成。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6日17: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3日9:00至7月15日9: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加分政策
1.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选定“加分类别”进行加分,原则上根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先进行预加分,待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对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
对符合加分但未填报加分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及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条件予以加分,不累计加分。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或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加2分。
(2)黔西南州户籍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3)册亨县户籍(册亨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报考加10分。
2.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在笔试前进行预加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3.加分确认及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实施,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布。
六、考试、资格复审及加分确认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类招聘人员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分类择优聘用。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职位笔试试卷总分均为15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含加分,折算前)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9:00-11:30(星期六)。
2.笔试科目:
(1)县人民医院职位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2)其他类职位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示。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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