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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西南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事业人员招聘简
2023-06-21 21:52:30   地区:贵州   浏览:0

  (三)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西南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fzggw_5134990/bmxxgkml/)部门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五)新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无论进入到招聘的哪一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三)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在8月20日内未提交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学籍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招聘工作中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五)本次招聘公告及各环节工作信息均在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西南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fzggw_5134990/bmxxgkml/)部门公告栏目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24281(州发展改革委<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科)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859-3228067(州发展改革委<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

  附件:1.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西南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职位表

  2.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西南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

  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黔西南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6月21日